摘要: 在农村有个习俗,无论是红白喜事都要放鞭炮。如结婚,祝寿放鞭炮,以示庆祝、祝贺;家里人逝世了放鞭,意思是人死灵魂不死,要让它跟着走,所以放鞭炮召唤它一起走(不能继续呆在生地)。这里发生了一件事,就是因人死后送葬,鞭炮炸死了送葬人。 事情是这样的。 2011年4月8日,泸州市龙马
在农村有个习俗,无论是红白喜事都要放鞭炮。如结婚,祝寿放鞭炮,以示庆祝、祝贺;家里人逝世了放鞭,意思是人死灵魂不死,要让它跟着走,所以放鞭炮召唤它一起走(不能继续呆在生地)。这里发生了一件事,就是因人死后送葬,鞭炮炸死了送葬人。 事情是这样的。
2011年4月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村民郭某的父亲去世了。4月8日,郭某请了当地村民彭某、余某、姚某前去帮忙送葬。
三人登上了丧葬车,车上载有花圈、鞭炮和燃纸,等等,并沿途燃放鞭炮表示哀悼。
当车驶过泰安大桥后,由于彭某一次失误没有来得及将点燃的鞭炮丢出车外,致使鞭炮直接在车厢内爆炸,引燃了车厢内的其他鞭炮。
顿时,车厢内浓烟滚滚,炮声阵阵,还伴有火光。司机梁某却茫然不觉仍旧照常行驶。
鞭炮爆完后,大家才发现彭小某不见了。众人立即原路返回,终于在公路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彭某,但他最终仍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公安交通警察部门进行了调查。受害人的亲属要求赔偿,于是,将郭某愤而诉至法院,要求郭某赔偿医疗、误工、丧葬等费用,共计40余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
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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