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振兴文化事业,增进文化自信自强,四川省社区文化艺术促进会(简称“社促会”)以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核心指导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扣时代脉搏、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丰富群众文艺作品供给,用情用心讲好中国故事,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让群众唱主角,展示新时代社区群众文艺创作新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增强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
二、举办宗旨
文化是凝聚力量的精神纽带,是拉进心与心之间距离的良好方式。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对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促进社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四川省社促会通过举办《中国·四川社区春节联欢晚会》,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激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群众的文化传播意识,旨在繁荣四川省群众文艺创作、发现优秀社区群众文艺作品、提升社区群众文化艺术素养,推动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社区文化产业发展,做好党建联盟与社区文化结合助力乡村振兴的率先垂范文化产业,增强城市和国家“文化自信”和“文化繁荣兴盛”。
三、活动时间
①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10月31日
② 社区投票选举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25日
③ 展演节目选举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12月28日
④ 展演时间:2024年2月1日
⑤ 颁奖典礼:2024年3月20日
四、活动地点
具有成都文旅代表性的场地、场景
五、报名费用:0元
六、活动内容
1.线上报名
2.社区投票推荐作品,评委组选取100个优秀作品进行展演投票
3.《中国·四川社区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评委组+群众投票评选21个最终展演作品
4.《中国·四川社区春节联欢晚会》展演
5.展演节目线上投票
6.颁奖典礼
六、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社区文化艺术促进会
成都市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特色乡村或代表性景区
承办单位:各活动执行单位
技术支持:成都融媒体中心、天府直播、各数字舞台技术单位、抖音成都分公司等
媒体支持: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人民日报、央视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腾讯新闻、大成网、网易新闻、今日头条、凤凰网、四川文化网、成都日报、巴蜀社区网、西部社区在线等
七、工作重点规划
项目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预计达成效果
筹备阶段 2023年5月15日起 组建社区春晚工作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分阶段召开筹备会议。 完善组委会工作制度,开展节目征集筹备宣传工作。
宣传 2023年7月20日起 社促会通过社区、民间组织、地方融媒体、新媒体全渠道征集作品。 触达100个以上社区、300万以上居民
入围投票 2023年11月1日-11月25日 参与活动的社区评选出1-3个入围展演节目,入围节目将参与展演的候选节目投票 3000以上个人或团体报名活动,300万以上省内外群众参与投票,累计触达1000万以上省内外群众。
候选名单投票 2023年12月1日—2024年12月28日 群众与组委会评委共同评选15-21个候选节目 评选出15-21个展演节目,累计触达3000万省内外群众
节目筹备 2023年12月1日-12月30日
1、确定节目清单
2、参演人员沟通,同步开展节目编导工作
3、确定晚会流程细节及物料筹备
4、参会人员确定 确定晚会场地,舞台效果呈现,活动现场嘉宾、工作人员、执行内容明确
各合作区市县特色产品、旅游宣传 合作区市县帮扶产品、旅游服务介绍在活动中的植入,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做好区市县产业调研,结合社区文化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区市县乡村直播电商发展与旅游发展。
排练与彩排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0日 组委会进行3次以上彩排 反复测试节目效果,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展演 2024年2月1日 晚会展演+现场直播 成都市融媒体中心、天府直播等本土媒体参与直播,抖音官方平台合作推流,预计触达群众1亿以上
颁奖 2024年3月20日 颁奖+节目表演 选出家乡代言人,带动合作区市县文旅、电商发展
八、活动对象
全省广大的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包括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民营文艺院团演员)不得参选。参加复选和决选的表演人员原则上应一致,如个别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相关部门或单位应于决赛前书面说明理由。辅导人员身份不限。
九、作品类别及报名方式
作品类别: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和表演的音乐(含群众合唱)、舞蹈(含广场舞)、戏剧、曲艺类作品。
线下报名:参赛选手可在当地社区、街道组委会处报名,并提交参赛视频。
线上报名:参赛选手可通过四川省社区文化艺术促进会官方活动报名平台提交参赛图片或视频,或通过官方公布的QQ、微信、邮箱提交参赛视频。
十、参评标准: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聚焦新时代、新征程,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新时代、讴歌英雄,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文艺特色,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坚持源自群众生活,注重地域特色;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倡导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四)作品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五)鼓励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坚持常演常新,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作品报名。
十一、参选条件:
(一)报名作品规模要求
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独唱5分钟以内),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群众合唱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至多不超过50人(含指挥、伴奏);
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独舞5分钟以内),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广场舞作品演出人数不少于25人,至多不超过50人;
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二)鼓励在线上线下积极参与为基层群众演出过的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积极报名。
(三)鼓励在全国性、全省性群众类文艺评奖中获奖的作品积极报名。
十二、选拔机构
(一)《中国·四川社区春节联欢晚会》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四川省社区文化艺术促进会指导组建。
(二)坚持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相结合。专家评委由专业艺术门类的专家组成,群众评委由群众文化爱好者代表组成。
(三)建立专家评委库,注重评委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定期更新轮换。每届专家评委须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在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评委根据艺术门类分组,每个艺术门类专家评委7-9人。
十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分:报名、入围节目投票、候选节目投票、展演、颁奖五个阶段。
(二)各社区组织本区域或本系统入围节目投票,开展展演选拔,做好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核。初选后,向组委会报送复赛入围作品及相关材料。
(三)组委会候选节目评选,采取评委观看视频或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从入围作品中评选产生决选候选作品。决选采取评委观看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从决选入围作品中评选产生春晚作品。
(四)社区入围的作品名单及创作、表演和辅导人员名单均须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奖励与推广
(一)举办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奖牌(杯)和奖金。相关部门或单位可以适当方式对获奖作品及其创作、表演人员进行奖励。
(二)各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积极传播推广参评作品。评选结束后至下一届评选前,每年组织获奖作品和参评作品深入基层进行演出,并将其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
(三)展演获奖作品,组委会将为其创作及表演人员将颁发2024年“社区文化推广大使”聘书,参与社促会各类文化活动宣传。
十五、评选纪律
(一) 评选工作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评选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确保评选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透明。
(二)评选严格执行评委遴选、轮换、回避和保密等制度。
(三)参与评选相关人员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贿赂或好处,不得接受请吃请喝、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禁止违规收取报酬,不得徇私舞弊。有上述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取消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所获奖项,并将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参评作品报送单位、个人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或违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申报资格、参评资格、所获奖项等处罚。
(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禁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作品和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参评。获奖的作品和人员后续存在以上问题的,应视情节轻重,通报批评或取消所获奖项。
(六)社区春晚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以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十六、附则
(一)每届社区春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州市组织参评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初选办法。
(二)本办法经主管部门/厅批准后,由四川省社区文化艺术促进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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